为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促使高水平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全面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和《“十四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部署避孕药具发放监管服务系统,建立“人工发放+自助机发放+手机下单快递配送”三种发放模式,多点库存智能管理,发放过程人盒码三对应,快速查找发放点位置,实现线上线下库存管理一体化。
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药具信息咨询服务和信息登记服务,动态掌握区域内发放人数,以及区域内育龄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情况,持续提高育龄群众基本避孕服务综合满意度和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